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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青龙(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榕建筑〔2021〕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动态监管,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关于建议核查青龙(福建)建设有限公司资质情况的函》《关于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核查工作的建议函》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2月20日开展了福州市2021年度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详见附件1)。
本次核查共计18家建筑业企业,其中5家材料齐全,4家自行注销资质,9家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其中4家因骗取资质被撤销行政许可),现我局就核查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公开(详见附件2),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我局决定撤回青龙(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我市所有建筑业企业,应始终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核查过程中,如有发现技术负责人变更自近6个月内我局资质动态核查的企业或两名以上建造师注册变更自同一家我局核发资质证书的企业,则该企业将被纳入我局下一次的资质动态核查。同时,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实施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必须为业绩实施单位;对出现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经查实为“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我局上报省住建厅,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核查企业予以通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除撤回已核查的资质外,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批前审查和批后核查工作的通知》做进一步处理。
专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知》(榕建筑〔2021〕5号)
2、2021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2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本单位可承接资质升级、分立、平移
联系人马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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